發布時間:2020-06-27 18:08:22 閱讀量:1106
受新冠病毒影響,從4月3日起,日本為了防控疫情,下定決心,開始實行起了嚴格的入境限制。禁止73個國家和地區的外國人入境,即使持有在留卡也不允許入境。
已經出國的外國人,包括永住者、日本人配偶、永住者配偶、或者定住者等持有在留資格的外國人,原則上都是被禁止入境的對象。
政策一出,留學生們的學業、上班族們的事業都受到了諸多影響,甚至有一些家庭,也因為疫情的原因,不得不分隔兩國,不能相見。
鑒于國內外仍在不斷增加的病患數量,日本政府在不得不嚴格控制出入境的前提下,也進行了許許多多的商討和考慮。
此前日本入境政策主要是「永住者」、「日本人的配偶」、「永住者的配偶者」以及和持有「定住者」的在留資格的外國人(包括沒有這些在留資格的日本人的配偶者和日本人的子女)在4月3日之前離開日本,如果有上述的這四項簽證,原則上是可回到日本。4月3日后從日本出境的外國人,即便持有有效簽證,均視為“沒有回日本的特殊理由”而在原則上拒絕入國。
新政策增加了入境人群如下:
第一種:4月2日前(包含4月2日)從日本出境
現政策:除之前政策允許的人群外,額外增加下面6類人群,滿足任意一個就可以入境:
1.在日本有家人常住,因為疫情而與家人分開的;
2.帶著在日本上學的孩子出國,目前孩子需要回日本上學的;
3.需要回日本做手術的(緊急且必要);
4.因探望國外的重病親屬或出席親屬葬禮而出境,現在準備回國工作生活的;
5.之前由于做手術等治療行為而出境,現需要回國的;
6.之前由于需出庭作證等履行相關法律行為而出境的。
第二種:4月3日起(包含4月3日)從日本出境
現政策:滿足以下3種情況中的任意一項情形就可以入境:
1.為探望居住在國外的親屬或參加親屬葬禮而出境的人;
2.之前由于做手術等治療行為而出境,現需要回國的;
3.之前由于需出庭作證等履行相關法律行為而出境的。
值得注意的是,理論上來講,需要符合上述的情形,同時持有「再入國許可」的外籍人員方可入境。但目前對于持有旅游、探親、就職、留學等等簽證,且本身不是近期從日本出境,而是計劃想來日本的人來說,上述放寬政策還是行不通的(以下附「6+3」政策原文)。
以下人群要視自己的簽證再慎重做出決定:
1)目前在日本,簽證有效期所剩不長的同學們,尤其是留學簽證的同學們,最好不要回國。
如果你的留學簽證剩余日期只有一兩個月的話,現在回國后,疫情如果沒有在簽證剩余有效時間內結束,在國內又沒有辦法辦理簽證更新手續,簽證自然會被作廢取消處理,所以不建議現在回國。
2)而持有永住等長期簽證,且離境快要一年的同學,要記得聯系當地大使館詢問再入國許可能否更新。
持有長期簽證,如“永住”,“定居”等簽證的同學們,如果在去年已經回國,且現在還在沒有回日本,需要趕緊看一看你有沒有辦理“再入國許可”了。根據日本的制度,出國1年以內“視同再入國許可(みなし再入國)”;但如果沒有辦理1年以上的“再入國許可”,又因為疫情耽誤了返回日本,從而導致離開日本超過1年的話,所持有效簽證則會自動作廢。所以建議各位盡快查看上次離境時間。
什么是“再入國許可“?
依據日本法律的解釋,外國人不論持有短期還是長期的任何種類,原則上只要出國,簽證就一次性作廢。而“再許可”就是針對擁有中長期簽證的外國人離日后再入境時的特殊“許可”。
也就是說,你如果要出國,在擁有簽證的同時,還需要申請“再入國許可”才可以返回日本。一般情況下,1年內有回日本的計劃的外國人,在機場只要填寫“再入國許可(みなし再入國)”表格就可以了。
但如果要離開日本1年以上的話,持簽證人需要到入國管理廳申請3年或者5年的“再入國許可”(申請通過的話入國管理廳會給你在護照上貼上如圖貼片)才可以。如果出國時填寫的是“視同再入國許可”的表格,但離境超過1年的話,即便簽證有效期未過,但簽證仍會作廢。